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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传的适用条件有哪些?拘传的程序是怎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没有必要聘请律师?
2021年10月31日  绍兴刑事律师

  于涛律师,绍兴柯桥刑事律师,现执业于浙江慈益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拘传的适用条件有哪些?拘传的程序是怎样的?

  拘传主要是在很对那些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已经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直接进行讯问,不需要经过拘传程序;若犯罪嫌疑人不肯出庭到场,相关部门可以强制压制犯罪嫌疑人到庭,但需要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票。


  一、拘传时间一般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规定,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拘传时间从犯罪嫌疑人到案时开始计算。


  二、拘传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在执行程序中,适用拘传措施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拘传的对象是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


  从执行实践来看,下列几种。情况通常被认为是;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


  被执行人主张无履行能力,但没有举证又没有说明理由,而执行法院查明其真实情况的;


  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无确切证据,被执行人又不提供证据和情况的;


  被执行人非法转移、隐匿已被执行人员、申请执行人和其他人发觉的财产,拒不说明财产去向的;


  被执行财产被毁灭、损坏,其价值不足清偿债务,又不说明原因的;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特定物被毁灭、损坏的又不说明原因的;




  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而不说明债务人及数额的。


  2、必须经过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


  传唤的次数不得少于两次,只经一次传唤不能适用拘传。传唤的方式必须使用传票,少于两次的传唤,以及两次口头传唤或一次口头传唤、一次传票传唤的,均不得适用拘传。


  3、必须是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


  如果出现不能抗拒的事由等特殊情况,则不能适用拘传。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应当经人民法院院长的批准,采用拘传票的方式直接送达给被拘传人,由被拘传人在拘传票上签字。在实际拘传之前应当先向被拘传人说明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争取其主动到庭;如果其经过批评教育后仍然不主动到庭的,便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拘传其到庭。


  三、拘传的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拘传。


  拘传的主要程序是:


  1.填写,并报负责人审批。


  办案人员根据办案情况,认为需要采用拘传措施的,应首先填写,然后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审批。


  2.拘传的执行。


  拘传应当由两人以上的执行人员执行。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强制到案。


  3.拘传的次数与时间。


  刑诉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4.拘传的地点。


  根据公安部第60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第35条规定,拘传的地点,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的市、县以内。如果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县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犯罪嫌疑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内进行。


  5.拘传的结果。


  公、检、法机关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拘传到案后,应当立即讯问。讯问结束后,应根据案件的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认为依法应当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可以采用其他相应的强制措施;认为不宜适用其他强制措施的,应立即释放,不得变相扣押。


  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拘传的适用条件以及拘传的程序的相关内容,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决定适用。拘传的目的是强制就讯,而不是强制待侦、待诉、待审,因此拘传没有羁押的效力,在讯问后,应当将被拘传人立即放回。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没有必要聘请律师?

  1、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法官先调解民事是否合法应该先审理刑事还是先审理民事


  既然是刑事附带民事,从程序上肯定是先刑后民,但是,往往在刑事开庭前,法官会让双方先就民事部分进行调解,如果被告积极赔偿,能在民事方面获得被害人的宽容和谅解,那么,法官会在量刑方面给与从宽考虑。


  调解不是绝对的,如果被害人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被告人无法满足,当然不能认为是被告人态度不好,法官应该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和刑事部分一块做出判决。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没有必要聘请律师


  根据和相关规定,刑事律师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中的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以下法律帮助:


  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代理律师应代理委托人撰写附带民事起诉状,对人民法院决定不予立案的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建议委托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指导、协助委托人收集证据,展开调查,申请鉴定。


  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代理律师可以建议或协助委托人申请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的财产予以扣押或查封。


  代理律师应注意并告知委托人,经人民法院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将导致自动撤诉的结果。


  代理律师应指导委托人参加调解,准备调解方案。


  原告人对于一审判决、裁定中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不服的,代理律师应协助其提起上诉。


  担任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代理律师应帮助被告人撰写答辩状,进行调查、取证,申请鉴定,参加庭审,举证质证,进行辩论,发表代理意见。其诉讼权利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律师相同。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对于一审判决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不服的,代理律师应协助其提起民事诉讼


  综上所述,律师在刑事附带名师诉讼中有很大的作用,能帮助当事人更好的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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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涛——绍兴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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