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诉讼
文章列表
不能立案的情形有哪些 污染环境罪是怎么样的
2022年8月30日  绍兴刑事律师

  于涛律师,绍兴刑事律师,现执业于浙江慈益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不能立案的情形有哪些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国家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就是为了给人们提供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健全的法律体制是社会良好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当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立案后,不一定会发立案通知书,但如果不立案一定会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以上就是整理的立案回执单与立案告知书有什么区别的相关内容,更多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







污染环境罪是怎么样的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





来源: 绍兴刑事律师  Tags: 不能立案的情形有哪些,污染环境罪是怎么样的


于涛——绍兴刑事律师

15381631686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绍兴刑事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538163168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