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律师介绍
律师专长
刑罚分类
强制执行
罪罚轻重
刑事诉讼
管辖知识
联系我们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刑罚分类
栏目导航
刑罚分类
强制执行
罪罚轻重
刑事诉讼
管辖知识
经济犯罪资讯
经济犯罪
刑事动态
文章列表
没收财产能单独适用么?
2016年11月26日
绍兴刑事律师
我使用的《刑法学》是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21世纪法学创新系列教材”,马克昌教授主编的,03版。
在第十章“刑罚的体系和种类”的第三节“附加刑”中对于没收财产提到:是我国附加刑中唯一不能单独适用的刑种。
但是其他的资料好象又都说每收财产能单独适用,请问到底能么?
谢谢了~!
刑法》第34条明确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由法律明文规定所知,没收财产是完全可以独立适用的,该书作者的提法并无法律依据。
来源:
绍兴刑事律师
律师介绍
案件委托
专长领域
相册影集
联系方式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律师文集
于涛——绍兴刑事律师
15381631686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友情链接
:
北京企业法律顾问律师
成都劳动工伤纠纷律师
广西桂林知名律师
广西桂林资深律师
广州土地纠纷律师
广州资深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律师
广州走私犯罪律师
韩国法律律师
民告官律师
闵行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私募基金纠纷律师
南宁公司法律顾问
南宁婚姻家庭纠纷律师
南宁离婚律师
南沙区律师
汕头经济犯罪律师
商丘刑事律师
上海劳动律师
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上海买卖合同律师
上海专业合同律师
深圳离婚案件找律师
深圳离婚协议书代写律师
深圳找离婚律师
深圳专业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深圳专业离婚起诉律师
太仓刑事律师
芜湖刑事案件律师
武汉刑事律师
扬州离婚纠纷律师
绍兴律师
绍兴律师所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绍兴刑事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538163168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