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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一县委书记受贿4000万 私自发包工程
2017年12月11日  绍兴刑事律师

县委书记一句看似漫不经心的推荐、一个随便的介绍,就能决定土地转让给谁,政府投资项目由谁来干。缺少监督与制约的权力之下,相关法规制度显得苍白无力。2014年底,宁夏银川市贺兰县原县委书记方仁因受贿4000多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这是宁夏改革开放以来金额最大的受贿案件,专家表示,该案件暴露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仍然是廉政建设的“雷区”。

  经济大发展县委书记得“实贿”

  近年来贺兰县房地产行业的迅速发展,给贺兰县经济腾飞注入一剂强心剂。贺兰县先后荣获“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县”和“最具区域带动力中小城市百强县”等一系列“百强”称号。

  贺兰县大发展大建设的同时,公共资源交易量也随之猛增。在这个让无数领导干部“中枪落马”的廉政高危领域,原县委书记方仁同样未能幸免。法院判决显示,方仁在2005年至2013年期间共接收96个单位、个人共177次贿赂,金额共计人民币3395万元、美金44万元、欧元43.8万元。而其在担任贺兰县党政一把手期间就受贿达3900余万元,占其受贿总额的97%。

  “方仁将县内70%的工程私自发包。”中央巡视组在向宁夏反馈巡视情况时一针见血地道出方仁的敛财之道。记者采访发现,方仁在任贺兰县县长和县委书记期间,几乎把贺兰县大大小小的土地出让、工程建设当成了自家的事,他的一个招呼决定了土地出让给谁,工程承包给谁,这个县委书记的一句话都“含金量”极高。

  2009年5月,银川市一公司为了承揽贺兰县物流园内的道路路灯工程,送给方仁10万元现金。经方仁对相关负责部门打招呼,最后这一公司顺利承接了这一路灯工程。

  2012年,一房地产公司老板刘某直接将100万元现金送到方仁家交给方仁妻子,希望方仁能照顾公司生意。后来贺兰县有约3.33公顷土地要出让,方仁为了“回馈”刘某,打招呼要求将土地出让给该房地产公司。最终贺兰县一副县长在方仁的安排下将这片土地分三块招拍挂,确保刘某拿到了其中一块。

  除了土地出让和工程承揽,方仁利用手中权力为企业做的事越来越多。据了解,贺兰县内的土地变更事宜、政府工程款支付等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事项都是方仁打招呼敛财的渠道,一时间县委书记方仁“拿钱办事”的风格在贺兰县的企业界广为熟知,求其办事送钱几乎成为潜规则。

  编造虚假招投标材料

  直接发包工程

  在我国,土地出让有招拍挂制度,工程承揽有招投标制度,但是这些制度为何在县委书记权力面前却如同白纸一张

  “我担任贺兰县县长和书记的同时,也是县土地领导小组的副组长和组长,县内土地流转和出让的位置、面积、价格以及性质变更都要经土地领导小组研究把关后再转交政府处理。因此,各类企业为了得到位置好、面积大的土地,尽早取得土地证,采取多种方式给我送钱。”方仁在庭审中说道。

  从方仁诸多犯罪事实中可以看出,党政一把手在公共资源交易中所谓的“研究把关”、“推荐介绍”其实为他们插手交易提供了冠冕堂皇的机会。

  如今在网上仍能搜到2010年一篇题为“贺兰县县长方仁赴重大工业项目现场办公”的新闻,文章称,方仁现场办公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各种困难,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单纯。根据法院的判决书,方仁在2010年春节前收受一生物科技公司50万元贿赂。2010年春节后,方仁就率领一干领导赴企业进行现场办公,为这一公司在工业园区解决了约57.33公顷工业用地。

  方仁曾在接受调查时说道:“我只是做了介绍和推荐,并没有明确讲要把工程交给谁,但在现行体制下,我的介绍推荐和指定其实是很难区分的。”

  一位基层干部告诉记者,县长、县委书记主持常务会议、常委会议,担任各种“领导小组组长”,可以轻易地把自己的意志以集体研究决定的形式表现出来,这样下面的人很难违背领导意愿。

  不仅难以违背,具体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的部门为了实现领导的意愿,还要通过“技术手段”绕开制度的约束。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一位专业人士告诉记者,为了让领导中意的人拿到土地、工程,有的工程项目可以化整为零绕开招标直接指定,有的设定特定门槛排除潜在中标人,在贺兰县他们甚至直接发包工程,然后再事后编造虚假的招投标材料。

  宁夏检察院反贪局反贪综合指挥处处长王平选说,党政一把手的权力过大,缺少监督,导致权力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很容易突破这些制度约束,成为典型的“牛栏关猫”,难以监管。

  “限权”斩断乱伸的手

  如何有效遏制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腐败不少专家建议,解决问题的根源在于,杜绝权力对交易市场行为的干涉。不少地方已经在探索斩断伸向市场的权力之手。

  宁夏在2014年出台了“一把手”五不分管的规定。宁夏各地方和部门“一把手”不分管人事、财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这五项工作,从源头上避免党政主要领导通过“研究把关”或“推荐介绍”的方式插手公共资源交易。

  在重庆,当地规定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行政审批和其他不宜直接分管的工作,以此来制约“一把手”的签字权、话语权、操控权等权力。广东省、安徽省也要求“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项目等具体事务制度。

  “‘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并不是撒手不管,而是从参与者变成监督者,通过合理分权,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离、相互制约。”王平选说。

  记者从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了解到,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公共资源交易后,招标单位的领导进场“监督”的情况明显减少,交易平台接到的投诉、质疑数量也明显下降。

  另外,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宁夏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王福生认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相关法律、制度其实已经比较完善,现在急需的是加强制度的执行力,提高破坏公共资源交易程序和规则的违规成本。

  相关专家建议,还应加大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审计、监督力度,对插手公共资源交易的领导干部要依法严惩。对行贿的企业也要让其付出代价,建立黑名单制度,剔除在招投标领域之外。


来源: 绍兴刑事律师  


于涛——绍兴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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